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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车辆每日允许通行时间放宽至13小时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4 18:46:23


受限制车辆每日允许通行时间放宽至13小时 


2月24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德州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吕志新出席会议,介绍德州市公安局在“优化消费环境 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工作中的有关情况。
增强消费产业发展动力。合理设置货车管理区域。市公安局在职权范围内,放宽管理区域内货车通行时间限制,受限制车辆每日允许通行的时间放宽至13小时,推动物流运输降本增效。建立完善限行区域内临时通行制度。简化货车通行码办理手续,推广在“交管12123”APP等平台自助办理,实现货车通行码全程网办、即时办理,管理区域内中、重型货车通行效率大幅提升。
优化出行环境提升消费体验舒心度。市公安局着力优化执法方式,实施重点消费区域交管柔性执法,结合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建立首次违法警告、轻微违法免罚“两个清单”制度,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12种首次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8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劝导教育为主、查处为辅的执法模式,由公安交警现场纠正并予以警告处理或教育后放行,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营造良好有序的通行、停车环境。
强化消费领域执法监管。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针对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隐蔽化、网络化趋势,深入推进“昆仑”系列专项行动,采取领导盯案、提级侦办、联合督办等多种形式,固化“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以及“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治理工作模式,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全力服务企业发展。紧密结合“3.15”消费者日、“4.26”知识产权日等关键节点,深化“惠民利企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广泛征集辖区企业意见建议。与全市有关企业开展警企共建,签订打击侵权犯罪长期协作协议,建立完善举报受理、线索通报、案件协作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全程打击涉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协同配合。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滚动排查安全隐患,提升执法效能,强化行业治理。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沟通协调,针对重大复杂侵权案件,第一时间开展联合会商,对案件定性、罪名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集中研究,推动案件顺利侦办、依法判决,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结合,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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