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立足公益诉讼职能

2月17日,菏泽市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牡丹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保才介绍了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在助推黄河流域保护方面如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独特作用的相关情况。
黄保才介绍,基层检察院处在司法办案的最前沿,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广泛,是实实在在的“群众身边的检察院”。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对司法检察的获得感,主要来自于对基层检察工作的直接感受。近年来,牡丹区检察院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人民群众需求,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坚持以办案为重,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保障和促进黄河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一方面,开展集中清理破坏黄河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牡丹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区黄河河务局联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人员对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行为逐项调查走访,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剖析,列入清单,与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镇街协调,对牡丹区黄河沿线的“乱堆乱占乱建乱采”全面整改。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公益保护常态化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的扬尘污染、生活垃圾及生活用水污染、水质量安全隐患、乱占耕地等问题适时开展小专项活动,加大对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案件的办理力度。
另一方面,在工作中狠抓办案质量、打造工作样板。牡丹区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树立自身公益诉讼品牌。着力提升干警调查核实能力,成立了由公益诉讼、技术、法警三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措施、完善制度性保障机制,确保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建立规范化办案流程,从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严格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重点发力,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推动办案工作稳进、提升,以公益诉讼检察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