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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动村委会“照清单履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9 11:50:26


山东:推动村委会“照清单履职”


3月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系列发布会的第二场,邀请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等介绍全力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发布会上,就山东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方面,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冯建国介绍,近年来,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村民自治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巩固拓展村民委员会换届成果。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委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党组织领导的村级工作更加有效规范运转。会同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建设,发挥其在乡村建设、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基层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编制印发《山东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分为制度类、事务类、财务类共三类47项,组织各地进一步梳理本地区落实各类强农惠农政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并纳入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码上公开等形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截至2022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含功能区)全部完成村务公开目录修订工作,拓展丰富了公开内容,统一了公开时间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村级议事协商。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村(社区)协商指导目录(试行)》,确定三类54项协商事项,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强化协商结果运用,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部完成了协商目录的制定工作。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指导25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细化实施方案,聚焦实验主题,有力有序开展创新实验工作,顺利完成民政部村级议事协商中期评估工作。召开全省基层议事协商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寿光市“精准议事保群众满意、科学协商促富民兴庄”、泰安市岱岳区“协商赋能、为民解忧”、临沭县“推行村事民议工作法,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等19个典型经验,推动提升基层议事协商工作水平。
四是持续开展村级减负。全面实行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管理,推动村民委员会“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落实27项履行职责事项和21项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巩固村“牌子多”问题整治成效,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通过电话随机抽查、第三方实地调研等方式,详细了解村级减负工作情况。组织16市民政局开展专题调研,协调省直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整改,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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