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广旅局报送数额为不超过6个,广西广播电视台报送数额为不超过12个。全区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报送1个。可根据本地区的节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总额不能突破规定的报送限额。
自治区广电局受理参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3.
二、报送数额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第一点“评选类别”、第二点“评选范围”和第八点“参评材料报送要求”的要求,将符合要求的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参评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广电局受理各单位报送的参评材料后,由局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经研究审定后统一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
自治区广电局
各市文广旅局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向所辖(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报送工作。
(联系人:董国正,联系电话:0771-5516097,18377106898)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奖报送工作。现将部分事项明确如下:
2.
2020年4月21日
一、报送要求
各市文广旅局,全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doc第26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doc报送数额的范围涵盖“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六大类节目。
参评材料请于2020年5月11日前寄至自治区广电局宣传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3号,邮编:530028)。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