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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对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3 14:08:34


济南将对住宿、餐饮企业给予奖励


2月13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项目突破年”工作安排,济南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商务工作相关情况。在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济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卜繁钢提到了三项措施。
一是出台专项促消费文件。在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出台《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后,济南市立即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济南市市级商务产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意见,在春节前出台了《济南市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从促进汽车消费、提升电商平台能级、提高电商直播质效、发展智慧商圈、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推动餐饮消费回暖、推动展会消费复苏、开展“泉城购”2023济南消费季、提升农村消费载体、扩大批发零售业规模、支持区县商贸流通业做大做强等11个方面着手布局,聚焦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消费热点,着力推动我市的消费市场全面回暖。
二是研究启动促消费活动。按照“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要求,结合“2023惠享山东消费年”活动,济南市深化和升级了“泉城购”济南消费季活动。今年的消费季活动将贯穿全年、联通全市,实施好“345项目”,3即“三大特色”,分别是推出一个特色城市IP、开展一个特色促消费节庆、实施一区一特色消费主张;4即“四大板块”,分别是首发经济板块、夜间经济板块、会展经济板块、品牌经济板块;5即“五大主题”,分别是新兴消费、绿色消费、品质消费、餐饮消费、国际消费。全年将举办重点促消费活动1000余场次,实现15个区县(功能区)全覆盖、千企万店共参与,持续擦亮和提升“泉城购”消费品牌和品牌影响力。目前,活动策划已经完成,启动式将于三月上旬举办,助力济南消费市场的快速恢复和扩大。
三是推动促消费政策落实。为推动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济南市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比如在壮大市场主体方面,将对年零售额同比增量达到1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年零售额同比增量达到1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对其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在支持电商发展方面,对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年零售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全年直播带货销售额、赋能本地企业数量、服务本地企业上架产品数量等符合标准的直播电商运营主体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在鼓励连锁企业发展方面,对首次销售额突破10亿元的连锁零售企业给予奖补,最高400万元。在鼓励批发市场、园区发展方面,对在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批发市场、商贸园区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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