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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8 10:31:02


“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



12月27日,记者从“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当事人何先生处获悉,他提起二审诉讼已被受理。何先生说:“一直在路上,漫漫维权路,二审受理。”
此前,在11月3日,“成都男子地铁被诬陷偷拍”引发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何先生起诉两名涉嫌诬陷他偷拍的女生和成都地铁,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和经济、精神损害赔偿。
当时,何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在网上看到类似的造谣、网暴事情,好多最后都没有一个结果。这件事情发生后,对我的心理和工作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响。我希望能尽快有个好结果。”
12月12日,据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该案宣判。法院判决认为,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当事男子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两女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这个结果,当事人何先生曾告诉记者,“这是最差的判决结果,挺不可思议的。”此外,何先生表示,“后续和律师沟通一下细节,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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