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警方连抓3名电信诈骗“工具人”
明知“违法犯罪”,依然“趋之若鹜”,难敌“不义之财”,终归“作茧自缚”。
“躺赚”?不存在!“帮信”,即帮凶!近日,东阿县公安局重拳出击,连抓三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12月14日,大桥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郭某。
12月13日,大桥派出所接县局反诈中心线索,村民郭某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名下银行卡账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特定支持、帮助,走涉诈流水共计一万余元。目前,郭某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9日,刘集派出所赴浙江省东阳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任某。
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提供自己银行卡供任某使用,任某在明知是为犯罪活动收取、转移涉案资金的情况下,仍获取涉诈资金7100元,并将涉诈资金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任某已被刑事拘留。
在“跑分”过程中,帮助洗钱及涉案的第三方账户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不出租、不外借,注意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买卖、租借银行账户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莫因一时之利,沦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