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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闯卡逆行上高速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28 15:24:40


连续两次闯卡逆行上高速
 

1月26日,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遇到民警检查时,竟然拒检冲卡,撞开收费站栏杆,逆行开上了高速公路。被抓后,张某认为自己仅仅是违章,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2023年9月23日凌晨3点多,在宁杭高速南京收费站外,交警对下高速的车辆驾驶员进行酒驾检查。这时,一辆黑色小轿车驶出收费站,交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

但是驾驶员拒不下车,不但加油门倒车后调头逆行上高速,还撞了收费站栏杆。

拒检冲卡的正是张某。逆行开上高速公路后,张某一时心慌找不到出口,直接在高速路上调头,回到了南京收费站。

发现交警仍在检查时,张某竟然再一次调头冲卡,又逆行上了高速公路。

这一次张某逆行了更远的距离,随后找到了一个匝道口,在行车道上调头下了高速。

经过监控画面人脸比对,公安机关最终锁定了张某,并于2023年10月11日,在南京市溧水区将张某抓获。“当时我就以为前段时间打牌赌博的事情,我以为他们就是查这个事情。”

在庭审现场,张某表示,他以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仅仅是违章,便抱着侥幸心理拒检冲卡。对此审判长师伟表示,张某的驾龄长达15年,明知后果的严重性却仍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已经不再是普通的交通违章。

“被告人张某作为一名具有生活常识和较长驾龄的成年人,应当明知在车流量大的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张某逆行期间会车十余辆,车速最高达126公里每小时,其行为已然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公私财物造成了现实危险。”

经过法庭审议,审判长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次庭审在南京市溧水区的一所驾校举行,部分驾校学员参加了旁听。审判长表示,希望能借此提高学员们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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