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居家购物 > 正文

网购“神药”货不对板,帮老人拿回血汗钱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9 10:37:30


网购“神药”货不对板,帮老人拿回血汗钱 



现年75岁的李大爷,妻子身患“顽固性带状疱疹”。一次收听收音机的偶然机会,让他发现了这样一种“神药”——某某熊胆胶囊,商家宣称该产品有治疗“带状疱疹”的奇效。为了治疗妻子的病,李大爷东拼西凑,带着从邻居家借的10000元、卖玉米的4800元,再加上自己手里的积蓄,向某医药商家购买了价值15360元的“神药”。
但当李大爷收到该医药商家发来的药后,却发现此药与在广告上宣传的大相径庭。这时,李大爷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想退货退款。于是照着广告上预留的电话打了过去,“嘟嘟嘟,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无奈之下,李大爷拨打了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请求帮助,临朐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处理此纠纷。调委会立即选派2名调解员介入调解,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本案的“受害者”李大爷向其了解情况。
多方面入手,找到失联商家
联系到商家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无法与商家取得联系,退货退款也就无从谈起。调解员在介入本案后,第一时间根据李大爷提供的商家电话拨打过去,电话仍是“停机”状态。在与李大爷的沟通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李大爷购买药品的快递是货到付款,可以从快递包装盒上寻找线索,这让调解员和李大爷重新看到了“曙光”。可当他们找到快递包装盒时,却发现标签损坏严重,信息已无法查证,快递公司也已辨认不出。李大爷年事已高,更表示已记不清快递上所标注的信息,这让调解员又遇到了瓶颈。
功夫不负有心人,历时三天,调解员对全县各个快递点进行了摸排,最终确定寄件的快递公司为某某快递。调解员立即与运营站联系沟通,向其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争取其配合帮助。最终,在运营站的帮助下,通过实名认证,查询到寄件人(商家)的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并成功与寄件人取得联系。
法理情相融,突破地域限制
因商家张某身处异地,调解员遂决定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张某沟通调解。但第一次的电话沟通,却并不顺利。电话那端,张某态度蛮横,觉得身在异地,拿他没办法,明确表示拒绝退款,首次调解陷入了僵局。
调解员重振旗鼓,再次拨打了张某的电话。这一次,调解员从法、理、情多方入手,与张某进行沟通。调解员向张某释法析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此时,张某表示,可以退一部分货款。调解员在意识到张某态度有所松动后,“以情动人”打起 “感情牌”,向其讲述了李大爷的现状,年事已高,种地为生,就连这次买药的钱都是向邻居东拼西凑得来的。希望张某能够换位思考,体谅李大爷的不容易。与此同时,调解员表示,如果张某还不同意退款退货,将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合查处。
耐心沟通,老人终获全额退款
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从案件现有买卖交易的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换位思考等方面,对张某进行耐心劝说。最终张某表示自己将承担相应责任,向李大爷全额退款。
在张某同意全额退款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快递公司,装箱、下单、揽收,药品踏上了“回程”。随着快递的签收,张某也履行了他的“诺言”,将15360元的购货款返还。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李大爷终于拿到了这15360元的购货款。收到购货款的李大爷热泪盈眶,握着调解员的手说:“多亏你们多次耐心地协调,我才拿到退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购产生的消费纠纷,案情虽然简单,但是由于商家“失联”且身在在异地、快递标签受损导致信息缺失等多种因素,大大增加了调解难度。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深抓矛盾焦点,多方沟通寻找信息,采用释法析理、“换位思考”、陈明其利害关系等方式与商家进行沟通,最终达成双方都认可的调解协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圆满化解该矛盾纠纷。
分享:
网站首页 | 国际新闻 | 山东新闻 | 财经新闻 | 体育新闻 | 社会新闻 | 科教新闻 | 生活新闻 | 娱乐新闻 | 音乐新闻 | 经济新闻 | 交通频道 | 广播资讯 | 乡村频道 | 影视频道 | 农科资讯 | 居家购物 | 齐鲁新闻 | 文艺广播 | 国内新闻

联系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

山东生活网
山东生活 主办 版权所有:山东生活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