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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一男子网上贷款,竟收到“威胁”信息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31 17:45:05


德州一男子网上贷款,竟收到“威胁”信息 

 

近日,德州的张先生想在网上办理贷款,找到了一家名为“平安普惠”的贷款公司,在办理贷款时,对方称其提供的银行卡流水不够,需提升流水才可通过审核。对方给张先生的账户上转入了2266元,要求张先生将这笔钱转入指定的账户,以此走账提升流水记录。

张先生一查自己的银行卡确实收到了2266元,这时,“平安普惠客服”催促张先生:“按我写的金额转入,不能多也不能少”,这时张先生心里觉得蹊跷,担心自己被骗,犹豫要不要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

“平安普惠客服”见张先生迟迟不转账,没过多久发来“威胁”信息,声称要追究张先生的法律责任。张先生心里更没底了,于是来到派出所向民警咨询。通过刷流水的方式来办理贷款,其实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需要贷款人的账户收取、转移赃款,如果听从其要求操作转账,很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账户涉案,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刷流水办理贷款”套路,贷款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

普法多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部分条款: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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