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市场主体增加47.2万户
11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协负责同志等介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提到,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领办督办《关于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培育高质量市场主体的建议》的提案,这件重点提案在助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安文建介绍,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优化调整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传导出大抓民营经济的强烈信号。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领办督办省政协关于民营经济方面的重点提案,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具体体现。省工信厅把高标准办理这一重点提案作为政治责任,与学习贯彻省政协创新提出的打开“三个大门”、建好“一个闸门”以及8方面27条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开拓了思路、推动了工作。今年1-9月,全省民营市场主体增加47.2万户,总数达到1435.5万户,占市场主体的98.9%;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8.1%,高于规上工业1个百分点。具体来说,重点提案对工作的推进作用有三个方面:
一是有力促进完善政策制度,发展环境得到显著优化。重点提案对优化政策制度提出很多真知灼见,这对改进提升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一手健全法治体系,深入宣贯《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高标准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并于8月1日正式施行,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法治护航“双保障”。
二是有力促进助企纾困解难,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重点提案就帮扶企业发展提出很多高含金量意见建议。不断强化“接诉即办”机制,形成“2115”限时办结制度,实现2小时内掌握诉求、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15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今年累计解决企业困难诉求10万余件。
三是有力促进企业内涵发展,民营经济活力深度激发。重点提案站在长远角度,聚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真招实策。我们积极改进工作思路,强化公共服务,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引导289家省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