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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整治行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05 19:05:23


开展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整治行动 


电动车作为人们日常青睐的交通工具,在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因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引发交通事故,连日来,泰安交警景区大队围绕“减量控大”工作目标,紧盯“头”等大事,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热潮,进一步提升驾乘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
研判部署落实责任。结合夏季气温逐步上升影响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大队就该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目标。并将责任落实到勤务中队,要求民辅警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的责任感、紧迫感,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全面加强劝导查处工作,以确保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顽症得到有效整治和完善治理,有效净化路面交通秩序,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瞄准重点因情施策。一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深入辖区电动车运营店、修理店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检查销售记录、查看样品车辆、营业执照等方式,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二是加大路面查询力度,采取“固定岗检查、流动岗巡查、重点路口突击整治”等方式开展拉网式管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劝导,确保“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入脑入心入行。三是将管控区域向农村地区延伸,强化对乡镇公路、集市附近道路的排查,严查除驾驶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外的违规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突出违法行为,确保电动车头盔佩戴整治工作在农村地区不失控、不漏管。
查教结合推进成效。一是通过电视、“双微”平台等媒体,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车辆进行曝光,扩大宣传覆盖面,对当事人及群众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以增强广大群众驾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发挥村委、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以交通宣传为契机,将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利用宣传海报、悬挂“一盔一带”等警示标语,开展相应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三是执勤人员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加强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引导驾乘人员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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