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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炸街”,济南警方出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28 12:19:59


男子“炸街”,济南警方出手 


近期,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男子骑改装摩托车“炸街”
民警将其查获
8月23日,历下区大队接市民举报,在黑虎泉北路附近一辆摩托车行驶过程中“炸街”。
随后,历下区大队立刻开展行动,进行分析研判,调度辖区泉城路中队进行巡逻拦截查扣。巡逻警力在大明湖东门停车场内发现嫌疑车辆,随即进行走访,找到驾驶人万某。
经核实,万某不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改装排气),还存在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依法作出罚款500元,责令恢复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未成年人花3万改装电摩
无牌无证未戴头盔驾驶
8月25日凌晨,历城区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鹊华大道与清河北路附近有摩托车穿梭行驶,发动机轰鸣噪音扰民。
正在辖区巡逻的大桥中队副中队长王德强立即带领民警驾驶警车迅速赶到群众反映问题的地点。经巡查,未发现可疑车辆,被举报车辆显然是离开了此处。民警结合“飙车炸街”违法者的出行规律和特点,判断这些车辆很有可能在附近路段聚集,于是逐步扩大巡查范围。
经过半小时的巡查,民警发现在荷花路清河北路路口处,有七八名未成年人在此处聚集骑车,并逐一对现场车辆进行检查。经查,发现17周岁的未成年人夏某驾驶的无牌电动摩托车涉嫌改装。该车的速度控制器、电源、线路、空气开关、灯光、外壳等均进行了改装,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
家住聊城的夏某在暑假期间骑行改装的电动摩托车到济南找车友游玩,在民警问其为什么改装车辆时,自称是为了跑长途“省钱”的他却很舍得在改装车辆上“花钱”,光改装件就花费3万元。
夏某非法改装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电动摩托车,依法将面临450元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8月25日中午,历城区大队约谈了夏某的监护人,现场对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加强对夏某交通安全教育的监督,引导夏某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民警的监督下,夏某将改装车辆现场进行了拆解,恢复成了出厂时的样子。
济南交警提醒
购买摩托车后必须尽快进行注册登记(挂牌),悬挂车辆号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道路行驶。驾驶排量较大的摩托车行驶至人员密集区域时注意减速慢行,轻加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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