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幼儿园签署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意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与辖区35所幼儿园签署了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并对校车驾驶员开展校车安全集中培训。
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对辖区校车做安全“体检”
在新疆汽车职业学院,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幼儿园校车正在接受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的“体检”。
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安宁渠中队指导员欧建亮介绍,每个车内座位上安全带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车内是否配备灭火器、车辆轮胎、审验年限等内容都在此次“体检”范围内。
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对辖区校车做安全“体检”
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有部分幼儿园地处城乡接合部,孩子们的安全出行不仅与校车安全性能有关,还与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及自身责任感息息相关。在培训中,交警部门要求,校车一律采取谁的车谁使用谁管理,校车产权和使用单位必须一致,不得租借或在同一集团内调拨使用。校车审验、线路变更、驾驶人变换须及时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未经许可,校车不得跨区行驶或接送学生。对于校车驾驶人,必须杜绝超载、酒驾、疲劳驾驶、开车玩手机、超速、不按道路标线行驶等不安全驾驶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