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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体功检察长为中学生讲开学第一课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0 14:37:12


王体功检察长为中学生讲开学第一课 



“同学之间打闹,主动动手者在打架过程中受伤,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这里,就需要运用到一个法律规则,即‘创设风险者,责任自负’。因此,这种情况下,主动打人者是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的……”
2月8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体功来到惠民县第二中学,围绕“学生欺凌”,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此次活动由惠民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丁忠主持。
课堂上,王体功以“依法防治学生欺凌”为题,从中学生熟知的人和事讲起,从“学生欺凌的概念、表现”“学生欺凌的法律后果”“防治欺凌的法律保障”三个方面为师生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惠民二中的一名老师展示了自己的随堂笔记,称“满满都是干货,以后再处理学生之间的摩擦、纠纷,就心中有底了!”
同学们也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听得“真过瘾”“学到了”,对运用法律界定“学生欺凌”与“正常玩闹”、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感悟很深、收获很多,希望下学期还能听到这么生动实用的法治课。
王体功检察长的报告结束后,丁忠校长再一次代表全体师生向王检察长表达衷心地感谢,并要求全校师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守法的重要性,各班要举办一次“知法 懂法 守法”的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大讨论,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美丽校园,数字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用法律和文化知识为大家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
普法小贴士:学生欺凌是一个法律概念,和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有相同之处,又不完全一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明确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检察官寄语:希望大家都不是残忍的施暴者,亦不是残酷的观望者,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良好的校园环境,我们共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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