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科资讯 > 正文

土地管理法:拆迁收回土地就这5个理由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25 09:26:03


土地管理法:拆迁收回土地就这5个理由


农村宅基地可以被收回吗?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被继承,持续居住的,但使用权却并不会一直跟随村民。哪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会被直接收回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法律科普

一、土地征收

首先是最常见的征收安置的方式收回土地,农村土地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换为国有所有的行为,同时,依据国家的规定,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法合理的补偿。



编辑

根据《土地管理法》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违反一户一宅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谓一户的户,即为在村集体登记的户口数量,三口之家为一户,夫妻双方即使在两个户口本,也是一户。子女与父母分家,一子女与父母为一户,其他子女单独成户。

三、宅基地建厂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如果没有取得土地规划许可,却擅自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就可能涉及违建,乡镇政府便有权拆除咱们的房屋。

四、搬到城里生活

无论是外嫁女还是因为务工的原因,搬到城市生活,都不在以村内土地为生,在这种情况下,村内土地已经实质上不再被需要,也就相应的失去了土地使用权。但是对于外嫁女是否都一刀切的不予安置补偿,还要分情况来看。

五、城市子女继承的房屋倒塌

子女入城,户口随之迁走,父母去世后,虽然子女可以继承房屋,但是却无权再进行重建,随着旧房的破败倒塌,也就自然失去了房屋的使用权,此时土地也相应的会被村内收回。

这五种情况下,才可以收回咱们土地,其他情况下,都不是合法的收回行为。而如果要保持自身的土地不受损,应当注意以上5点。
分享:
网站首页 | 国际新闻 | 山东新闻 | 财经新闻 | 体育新闻 | 社会新闻 | 科教新闻 | 生活新闻 | 娱乐新闻 | 音乐新闻 | 经济新闻 | 交通频道 | 广播资讯 | 乡村频道 | 影视频道 | 农科资讯 | 居家购物 | 齐鲁新闻 | 文艺广播 | 国内新闻

联系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

山东生活网
山东生活 主办 版权所有:山东生活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