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山东省社保卡发放方式调整
9月22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为了优化社保卡应用和便捷服务,山东省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将对全省社保卡发放方式进行调整,实行社保卡发放“双卡制”。即申领实体社保卡的同时,同步发放电子社保卡。
“双卡制”社保卡发放范围
实行“双卡制”的对象目前还不是全体参保人员,社保卡“双卡制”针对的只能是申领过第三代社保卡用户。
山东省是从2018年3月15日起正式开始发放第三代社保卡的,所以凡是2018年3月15日以后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都是本次发放电子社保卡的范围。
而之前申领的非第三代社保卡用户则可以通过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同步发放电子社保卡。
以后,山东省内凡是新申领第三代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都会在发放实体社保卡的同时发放电子社保卡。
电子社保卡发放流程
凡是属于电子社保卡申领范围的第三代社保卡持有人,以及新申领或更换第三代社保卡的人员在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和社保卡合作银行APP。
具体来说,2018年3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并启用社保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的,山东省将统一安排在2022年11月1日生成电子社保卡;2021年1月1日后新申领第三代社保卡的,系统已在申领实体卡时同步自动生成电子社保卡了。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生成电子社保卡后,需要持卡人登录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或社保卡合作银行APP实名注册并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双卡”使用。否则发放的电子社保卡是不能正常使用的,而只能单独使用实体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