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区县国有企业营收2225.87亿元
12月6日,在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秀华介绍了济南市在加强国资监管、健全国资监管机制方面采取的措施。
济南市国资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今年以来,济南市国资委先后制定出台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办法、资产转让操作指引、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方法步骤,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按照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要求,济南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区县国资监管工作指导的意见》,建立上下贯通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提高市、区县两级国资监管水平。截至10月末,市、区县国有企业(含财政局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6359.18亿元,同比增长15.9%;营业收入2225.87亿元,同比增长31.4%,全市国有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同时,济南市国资委加快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将企业产权管理、财务管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考核分配等国资监管业务全部纳入“济南市国资监管平台”,提高信息分析、风险预警、决策支撑能力,目前16家市属一级企业、233家二级企业及769家三级以下企业全部接入国资监管平台,将各项任务要求设置为量化指标,同步加强监管,构建起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国资监管体系,极大提升了工作推动力。
济南市国资委还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从预警、审查、应对、整改、举报、问责、协同、评价等流程,明确合规运行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坚持底线思维,采取国资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工作通报、督导督办等方式,加强企业对外担保、投融资、上市并购等重要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引导企业有序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