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向家庭暴力行为“亮剑”。
基本案情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周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生气吵架,周某多次殴打李某。2023年10月,周某与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周某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对赶来劝架的李某父母实施殴打行为,李某被家暴后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向周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李某以双方感情破裂、被申请人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为由,起诉至临清法院要求离婚。在诉前调解阶段,申请人出于人身安全考虑,向该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雪鹏高度重视,迅速了解案情,结合申请人李某提交的被殴打时微信图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认为李某确实存在遭受被申请人周某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裁定作出后,法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民事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周某,对其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训诫,并告知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同时将裁定书送达给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妇联,要求协助和监督执行,让“保护令”变为“护身符”。
【法官提醒】 家庭是避风的港湾,是充满温馨和爱的地方,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温暖和归宿。家庭暴力是家庭之痛,更是社会之殇,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时,请勇敢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勇敢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