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6万余个
10月10日,在山东省委宣传部举办“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刘振远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6万余个,人民调解员26.2万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万余人。
刘振远介绍,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实现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6万余个,人民调解员26.2万余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万余人。
人民调解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消费、环境保护等40余个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10年间,全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数量增长了近3倍,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数量从年均不足3万件上升至年均11万余件。
同时,建立了市、县、乡“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852个,136个县(市、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达到全覆盖,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人民调解坚持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在特殊时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做好前端化解。10年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0余万次,预防纠纷110余万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从2012年的97.5%上升到99.3%,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