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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这样界定“新就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8 18:53:11


聊城市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这样界定“新就业” 



聊城市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惠民举措。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级确定补偿标准,每上调一级标准不低于50元/月。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济哲介绍,关于新就业概念,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中提到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指的是: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在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关于申请方式: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住房保障窗口递交申请材料。2021年1月1日后在市直、省属及以上驻聊用人单位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可以向市住建局申请市级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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