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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8 15:06:08


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对住房租赁企业及人员实行AAA、AA、A、B、C五个等级的信用管理。在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备案的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将获得包含信用状况的信用二维码,相关信用信息在各网络房源发布平台的房源信息中同步展示。
《管理办法》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动态管理,信用等级评定基本分为90分,实行加减分制。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分值越高,信用等级越高。为规范信用管理工作,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进一步明确了信用评分标准,对于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的;违反相关规定,对住房进行分割搭建出租及群租的;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模式侵占、挪用租金等情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程序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管理办法》规定,对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及人员,实行信用激励,采取在实施政府优惠政策及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和推荐,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合理降低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于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及人员,则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采取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布交易风险提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限制享受相关便利措施等方式加强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情况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并实时更新。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各网络房源发布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时,各房源发布网络平台将同步展示其信用码。公众在租房时通过扫码,就能快速了解该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最新的信用等级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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