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展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专项检查
12月5日,记者从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获悉,济南对全市121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将定期对辖区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及知名短视频平台进行网络巡查。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提供含有禁止内容及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等各类违法行为,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全市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专项检查行动。
据了解,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组织对全市121家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经营范围涉及网络直播、网络表演、网络动漫等领域的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逐一查看提供的网络文化产品是否存在违禁内容,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条款,通过巡查未发现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同时,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利用搜索引擎、应用商城、短视频平台等网络工具,对涉及本市表演、音乐、演出等内容进行网络巡查,未发现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情况,在其他地域的短视频平台中未发现涉及本市的违规内容。
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坚持每月抽取部分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和知名短视频平台进行网络巡查。
今年以年,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共巡查互联网文化单位170余家次,境内主要短视频平台文化产品320余部,实现了全市互联网文化单位监管全覆盖。通过巡查,发现轻微违规问题13件,均限期责令改正。
根据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先后开展了2个批次抽查,共检查互联网文化单位52家,重点检查其提供的文化产品是否存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性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互联网文化单位能够守法经营,部分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已及时责令改正;对个别变更单位地址、网站信息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督促其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下一步,济南市文化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对网络文化产品的检查力度,把网络巡查纳入日常执法监管,定期对辖区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及知名短视频平台进行网络巡查,按计划组织双随机抽查,结合监管需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清理有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