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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试戴金项链时撒腿就跑!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09 10:15:40


湖南一男子试戴金项链时撒腿就跑!



10月6日下午,益阳安化县东坪镇一家金店内,一名男子在试戴金项链时,趁店员不注意撒腿就跑夺门而出。反应过来的店员随后报警,同一天,男子被警方抓获。
10月6日,店方发布了两条短视频。第一条视频发布于下午3点22分,视频标题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警察叔叔,会尽快破案追回损失”。视频中,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坐在柜台旁玩着手机。趁着店员不注意,他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并飞奔向门外。
监控显示,此时是下午1点21分,事发时,站在柜台另一侧的三名店员吓得惊呼,意识到不对劲后,连忙追赶刚才这名男子。
第二条视频发布于当天晚上7点24分,视频标题为“失而复得,被抢的货品已找回来,人已归案,非常感谢东坪派出所的警官们,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守护,才有我们的希望与温暖”。画面中,民警带着一名男子在金店指认现场。
10月8日,记者联系上益阳安化县恒太城老庙黄金一名工作人员。“这个小伙子一开始说想买项链,就坐在我们柜台前开始试戴一条粗的项链。”工作人员回忆,之后的情况就像监控视频中一样,玩着手机的男子突然跑出店门,“我们立即就报了警,几个小时后人就被抓到了。”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男子抢走的物品价值有2万多元。据此前媒体报道,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抓获并带回金店进行现场指认,被抢走的金项链已经归还。
谎称买项链,试戴时撒腿就跑,该男子的行为涉嫌盗窃、抢夺还是诈骗?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刘研律师。
刘研表示,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秘密取得他人财物,抢夺罪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
刘研认为,在该事件中,嫌疑人取得金链的手段是公然夺取,方式正是抢夺罪客观表现形式之一,即在店员来不及夺回时(不问是否乘人不备)而夺取,或制造他人不能夺回的机会而夺取。因此,该事件中男子行为不会涉嫌诈骗或盗窃,应涉嫌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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