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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罗佩:迷恋中国公案小说的外国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19 12:00:16


高罗佩:迷恋中国公案小说的外国人 


高罗佩是荷兰的外交官,同时也是汉学家,其创作的中国题材小说《大唐狄公案》让狄仁杰这位唐代名相走出中国国门,走向国际,成为西方人了解中国的一个参照。《狄仁杰奇案》是高罗佩唯一用中文创作的狄公案小说,1953年在新加坡首次出版,最近该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引进再版,令中国的推理爱好者欣喜万分。
《狄仁杰奇案》
[荷兰]高罗佩 著
张凌 整理
上海译文出版社
《大唐狄公案》之父
高罗佩出生于荷兰的一个军医家庭,五岁时随父母前往荷属东印度(即今印度尼西亚),并在那里生活了八年。在当地的中国城,高罗佩接触到了汉字和中国的字画瓷器,这使他对古老神秘的东方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回到荷兰上中学后,高罗佩开始自学汉语,到上大学时,他已经能够熟练地运用汉语,并给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高罗佩”。他的第一篇汉学文章是“略谈《诗经》”,其硕士论文研究宋朝书法家米芾,博士论文则是《马头明王诸说源流考》。高罗佩对中国的文学、艺术、法律、社会了解颇深,对中国的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年轻时就开始勤练书法,每日不辍,其书法自成一格,被称为“高体”。
取得博士学位后,高罗佩一直担任荷兰驻外机构的外交官,曾经先后就职于东京、重庆、南京、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等地。1943年,高罗佩来到重庆,作为当时中国抗日战争的大后方,重庆云集了众多的中国学者、名人雅士,在这里高罗佩不仅娶到了名门之后的中国女子水世芳,拜著名琴师叶诗梦为师学习古琴,而且也开始了他与《大唐狄公案》的不解之缘。
高罗佩在书房中抚琴
《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的主角狄仁杰,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但史料记载不丰。高罗佩对他的最初了解是源于在重庆读到的一本清初的《武则天四大奇案》。这本以狄仁杰政治生涯为主线的中国传统公案小说,情节曲折,布局精巧。高罗佩读完非常赞赏,决定将其译成英文,一方面是要西方读者了解东方文化中也有像福尔摩斯那样智勇双全的神探,另一方面也借此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的文化。
《武则天四大奇案》全书共六十四回,在翻译过程中,高罗佩仔细鉴别,认为后三十回与断案无关,而且写作手法有异,可能是他人狗尾续貂之作,因此,他只译了前三十回。通过对《武则天四大奇案》的翻译,他重新思考中国人在犯罪文学中的形象,对中国的犯罪文学进行再定义,梳理出中国公案小说不同于西方侦探小说的特点。
此后,他呼吁中外作家在创作中将中国古代小说的材料与西方侦探小说的创作手法结合起来,但并没有引起多少回应,于是他决定亲自尝试一下。从1949年到1967年,他以狄仁杰为主人公创作的侦探小说系列,最终形成了15个中长篇、8个短篇,洋洋130万字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
高罗佩为《大唐狄公案》创作的插图
该系列小说问世以来,累计发行量突破百万,被译为多国文字,其中《断指记》曾作为1964年荷兰书展周礼物出版,《黄金案》问世后由当时的荷兰亲王转译成西班牙语。受到《大唐狄公案》的启示,英国于1969年、1974年推出狄公案题材的影视作品,甚至有作家开始效仿高罗佩开始创作新的狄公案小说。《大唐狄公案》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欧美大众了解中国古代日常生活状况最可靠来源之一,美国国务院甚至在某个时期规定,赴华工作的外交官必须阅读该小说。除了非汉学圈子的西方人,就连学术界的不少专家也是由高氏小说作为起点,开启了汉学研究的新大门。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赵毅衡先生在社科院的档案中发现了这部由荷兰外交官写作的狄仁杰故事,并经由陈来元、胡明等译者之手重生为仿古风格的白话小说《大唐狄公案》,一经问世就获得了极大好评,三十余年间再版无数。
推陈出新的章回小说
与一般汉学家不同的是,高罗佩希望唤起中国文人的文化自觉。清末民初的中国文人迷失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中,出现盲目崇外倾向,对西方侦探小说推崇备至,高罗佩对此毫不犹豫地提出批评。
《狄仁杰奇案》序言中表明了他写作的初衷:“前清末年,英国柯南道尔所著福尔摩斯之侦探小说译成华文,一时脍炙人口;是后此类外国小说即遍流国内,甚至现代人士多以为:除英、美、德、法四国所出以外,全无此类述作。果耳,中国历代循吏名公,岂非含屈于九泉之下?盖宋有《棠阴比事》,明有《龙图公案》,清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时贤明县尹,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然此类书籍,间有狗獭告状,杯锅禀词,阎王指犯,魔鬼断案,类此妄说,颇乖常识,不足以引今人之趣。”
高罗佩原打算以英文版为蓝本出版中文版本,以便让中国人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就有了成熟的犯罪文学样式和断案如神的侦探形象,可惜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他亲自撰写的中文版本只有一本《狄仁杰奇案》出版面世。
《狄仁杰奇案》取材于中国传统故事素材。比如其中的“倪氏财产纠纷案”在《扯画轴》和《滕大尹鬼断家私》中都出现过。《扯画轴》选自清刊本《龙图公案》,其祖本为见于明万历年间的《百家公案》,又称为《包龙图判百家案》,被认为是“中国公案小说的第一部专集”,“为中国公案小说的情节模式奠定了最初的基调”。《滕大尹鬼断家私》选自明末刊行的白话小说选本《今古奇观》,是话本体公案小说中的佳作。
“倪氏财产纠纷案”主要围绕一个老夫少妻家庭的遗产分割问题展开。退休官员倪守谦,原来已有一个儿子叫倪继。后来又纳妾梅氏,生有一子取名倪善。倪守谦害怕自己去世后,倪继为独霸家产而加害梅氏母子,因此就在自己病危时将所有家产都给长子继承,只为梅氏及幼子留下一卷画,并嘱咐他们需要时找一位清官评断。多年后幼子倪善成人,果然到官府告状要求分得家产,审案官员从倪守谦遗留的画轴中找到遗嘱,将倪守谦埋在地下的金子掘出,梅氏母子终于得到公道的判决。
《狄仁杰奇案》在形式上大体依照中国古代长篇章回小说体例,从结构到语言都相当地道。全书一共二十五回,开篇有七言和五言题词各一首,每章开头有两句诗为题目总领全章,每章末尾用“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结束。
第一章结构比较特殊,开首有判词和议论,然后以第一人称描写“在下”于西园游玩时偶遇一位青衫老者,言谈之间发现他是狄仁杰的后裔。两人把酒言欢,畅谈多时,作者竟然昏昏入睡,等到醒来,老者早已不见。作者思前想后不能确定刚才一幕是幻是真,只能凭记忆写下老者所叙三件奇案。最后作者用“究竟是梦是真,须待看官自行领会去罢了!闲言少叙,书归正传”展开后面的故事。
这个开头明显受到中国明清小说影响,最后这两句也是说书人的常用开场白,读到这里似乎又是话本体的公案小说即将开讲。但其后的行文,作者完全隐去说书人的角色,没有议论和点评。高罗佩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将新的写作技巧放到旧的体例中,讲古代故事以引今人之趣。
“公平游戏”提升趣味
西方侦探小说在创立之初就形成了一种套路化的结构:案件发生,侦探调查,案件解决。在叙事顺序上多以倒叙为主,多使用限制叙事的视角控制信息的给予,强调悬念的生成。在叙事风格上则注意保持简洁明快的节奏,紧张刺激。中国文学的说书传统和教化原则,决定了中国公案小说以时间线性发展为序,节奏舒缓,全知视角,情节枝蔓,人物众多。高罗佩有破有立,对两者都是择其长而用之,形成自己独特的叙事风格。
高罗佩在介绍案件背景时,既没有像《扯画轴》那样过于简单,使故事发展缺乏必要的逻辑铺垫,同时又避免像《滕大尹鬼断家私》那样对读者过多训导,忽视故事的娱乐性和悬念感,而是借助西方侦探小说的倒叙手法,将案件发生的结果放在案件缘由之前,重点表现狄仁杰对案件的调查过程。由于是多个案件同时进行调查,因此“倪氏财产纠纷案”常和其他案件的处理交织在一起,利用结构上的分割来控制读者获得线索的速度,从而保持迷案调查时断时续、线索若隐若现的神秘感。
书中写道:“今既看见这本卷宗,不由得注意起来,急忙翻开,贪看下去。方知倪公告老后,息游园林,晚年丧偶,续娶梅氏,年方十八,生子后,倪公便行去世。长子倪继,为前妻所出,次子倪善,为梅氏所出。临死倪公将产业悉归长子倪继,并嘱奉养继母幼弟,而只将自绘山水一轴,遗于次子倪善,余无异物。倪公去世后不久,不料倪继却不容梅氏母子居住,并扬言遗嘱里确认梅氏不贞,生子倪善亦非真正倪家骨肉,乃将梅氏母子逐出。因此,梅氏乃状告至县衙,争分遗产,尚无结果。”
这段案情介绍非常简洁,来自于第二回狄仁杰翻看前任知县的审案记录。作者利用卷宗的有限视角,使得观察到的案件经过看似清晰,实际隐去很多细节,文本中留下无数空白需要狄仁杰的调查来加以填补。按照西方侦探小说的写法,重要线索不能一次性交待,只能随着案情的深入、调查的展开而逐步交待给读者,因此随着狄仁杰“把卷面折了一个角,预备有暇抽出再看”,作者很快将叙事转到另外的主线中去,等到倪夫人来献画,案件细节再次显露在读者面前已经是第六回了,这显然是现代侦探小说常用的叙事策略。侦探小说在透露线索时强调“公平游戏”原则,即读者获得的线索应该与侦探一样多。读者和侦探在同一起跑线出发,公平游戏,这种竞争感能够使读者保持阅读的兴趣。
从这些构思看,高罗佩作为一个深谙中国古代小说的西方学者,在创作中受到来自中西两方面文学传统的影响,并将二者有机融合,实属不易。难怪有学者评价说:“以一位西洋人而写中国传统的章回小说,高罗佩恐怕是空前,而且很可能是绝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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