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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榴枣归乡”工程详细解读来了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17 15:59:22


枣庄市“榴枣归乡”工程详细解读来了 

 

1月17日上午,枣庄市召开“榴枣归乡”工程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尹作义针对枣庄市正在推进的“榴枣归乡”工程展开详细介绍。

针对“榴枣归乡”工程的主要内容,尹作义进行了详细解读。“榴枣归乡”工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三大目标”和“十项重点任务”。“三大目标”围绕人口规模、人力素质和人才队伍三方面展开,到2026年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保持基本稳定,常住人口逐步止跌回流,常住人口总量达到390万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结构全面优化,职业(含新业态)技能培训质效大幅提升,人力资源总量和质量与“6+3”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相适应,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以上;“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2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3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0万人,社会工作人才达到6000人。“十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办好职业技工教育,搭建智慧化人力资源和用工服务平台,招引头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

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各城市纷纷推出人才吸引政策。记者了解到,枣庄市也推出了相应的人才政策。除了出台《枣庄市促进博士(后)来枣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人才政策之外,枣庄市还推出了人才支持政策。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在会上介绍了人才支持政策的相关内容。

在博士(后)人才方面,对在枣庄缴纳社保、全职在枣工作、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35周岁以下的用人单位(不含企业)博士,每人每年可享受1.8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3年。对自2022年8月1日起到枣庄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开展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基地)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在站(基地)时间每满1年发放1次,最长补助2年;出站(基地)后留枣工作,符合企事业单位博士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购房补助政策。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第一申请人获得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立项、结项时分别给予5万元科研补助。

在青年人才方面,对到枣庄市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就业的4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毕业3年内本科毕业生,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可享受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符合条件的购买首套住房并缴纳契税,社保缴纳满12个月后,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助。对公益一类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和租房补贴,在枣庄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住房所在区(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购房补助。

在校企共引共用人才方面,鼓励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与本市企业共引共用急需紧缺人才。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与合作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期限、科研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及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或备案手续。共引共用期间,人才人事关系留在市属高校、市创新研究院,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档案工资。市属高校与企业共引共用人才期满,可继续签订三方协议,也可解除与高校的聘用关系留在企业工作,或离开企业返回高校工作。市创新研究院与企业共引共用人才期满,可继续签订三方协议,也可解除与市创新研究院的聘用关系留在企业工作;若人才与企业合作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同时解除,按规定办理销编(减员)手续。

此外,枣庄市在促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方面也采取了不少措施。枣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文清提到,为提高岗位供需匹配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开发了“枣工快递”用工服务平台。目前,全市共注册企业用户5217家、个人用户68.7万人。2023年,通过“枣工快递”,全市共服务企业3307家,解决用工1.33万人。并且出台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返乡人员创业,2023年,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89亿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277.6万元。

对“榴枣归乡”工程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枣”相关政策的问题,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徐永进行了解答。他表示,该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在枣庄市外工作的枣庄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枣”工作对年龄、学历、学习形式未做限制,凡品德优良、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同时符合《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榴枣归乡”工作流程》要求条件的均可申请。枣庄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结合空编情况,按照对口对等、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引进到市内同类性质单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以及获得市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等以上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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