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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谎称自己是救援者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1 16:18:30


交通肇事者谎称自己是救援者


 

近日,市民赵女士与家属携带一面写有“情系百姓,路通万家”字样的锦旗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槐荫区大队经六路中队感谢民警快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让交通肇事者变身“救援者”的阴谋没有得逞。

事故怎么发生的呢?民警又是怎么破案的呢?事发当天18时35分许,槐荫区大队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经一路纬十一路路口北侧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询问,骑电动自行车的李女士与赵女士在事故中接触,双方均被撞倒在地。赵女士称当时自己正准备由东向西过马路,因车多就站在路边等待,李女士骑车经过把她撞倒,造成两颗门牙松动。

而李女士却称事故并非由她引起,她也是受害者。李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纬十一路由南向北行驶,看到赵女士站在路中间便停下车让其先行,此时身后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了过来,巨大的冲击力将她的车辆撞倒,同时也撞倒了赵女士。据李女士回忆,撞她的人是一名黑衣男子,同行的还有两人,着装一致。随即,民警联系急救车将赵女士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监控,监控显示肇事男子将李女士撞倒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将李女士和其电动车扶起,趁赵女士与李女士交流的时候,肇事男子和同行人悄悄离开了现场。但是事故发生的监控视频并没有拍到肇事者的车辆号牌。

于是,民警开始调取沿线监控视频,在近百小时的监控中,根据肇事者仅有的着装特征一帧帧查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在一段监控视频中发现了仅停顿了一秒的肇事车辆。通过车牌号民警锁定肇事者就是姜某。然而当民警联系姜某时,姜某矢口否认撞人的事实,反而表示自己在看到事故后马上停车,并帮忙将人扶起,把自己放到了好心“救援者”的位置。但是,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姜某的谎言不攻自破,最终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姜某涉嫌肇事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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